位同事兼朋友是家著名欧洲法律杂志的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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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的抱怨是什么呢?这有点像标题中使用的经典犹太笑话,来自 Borscht Belt(纽约州上州的卡茨基尔):两个意第绪语妈妈听到有人在抱怨她们刚吃完的午餐:“食物很糟糕,而且量也不够……”

这篇社论开头收到的来自我们忠实读者的祝贺邮件并不罕见。我们杰出的出版商牛津大学出版社有些害羞地跟踪影响因子,并让所有“他们的”编辑了解他们在影响因子表中的变化。我的一,他向该杂志顾问委员会的所有人发送了一封激动人心的电子邮件,告知我们该杂志的影响因子得分很高。我的收件箱里塞满了同样激动的董事会同事们对这个好消息的祝贺信。

这些指标,如电视收视率,正在日益影响着期刊出版界。这有其可取之处,或许也算是一种现实主义。但也存在危险:电视收视率并不总是有利于优质电视节目。我很清楚,就作者和主题而言,哪些文章会引起更多关注、下载量更多,从而获得更多引用。如果我过分关注影响因子,这是否会有意无意地对编辑决策产生非常有害的影响因子?这是否会对理论上困难、主题深奥、新作者和不知名作者产生不利影响?

有人可能会说的经验和记录打消了这种担忧

因为我们会尽力根据编辑委员会和编辑确定的优点、内在质量和主题重要性来决定出版。毕竟,我们做出的选择往往是独特的(请允许我这么说),但根据一些学术评级机构的衡量标准,我们似乎做得还不错?即使听起来有些傲慢,但这可能是EJIL的特权,它的声望保证了人们对其出版的内容有一定的兴趣。但是,如果出版商、顾问委员会乃至整个领域都陷入影响因子陷阱,这是否会对新兴且位置不太中心的期刊产生有害影响?

这就是我对‘糟糕的食物’部分的抱怨。

“影响不够”这个说法很容易说出来,而且让人很懊恼。据我所知,所有影响因子数据库都严重偏向美国法律出版物。它们被数百种学生编辑的美国法律期刊以及美国学术界的阅读和学术习惯所主导。对于EJIL来说,这是一个特别令人恼火的问题。这些数据库不仅排除了大多数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国际法期刊,而我们的读者和作者很大一部分来自 马耳他电话号码库 这些国家,而且它们还排除了除少数几本非美国英语国际法期刊之外的所有期刊。换句话说,当前影响因子生成器基本上衡量了EJIL文章在大多数美国法律期刊中被引用的次数。我敢打赌,我们在非美国法律期刊上的总引用次数远远超过我们在美国法律期刊上的引用次数。

如果不是这样我会很失望

我敢打赌,如果计算所有这些其他期刊的引用量,我们的总体引用量与美国主导的数据库产生的引用量之间的差距将大于大多数在美国境内被引用的美国期刊。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我原则上承认某种形式的客观、可量化的影响力测量有其用途,但我拒绝接受当前由美国主导的学术评级机构作为对《欧洲法律期刊》(如《欧洲法律期刊》)的有效衡量标准,并呼吁我的欧洲同行,甚至是非美国法律 自动化您的电子邮件营销活动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参与 期刊编辑也采取同样的蔑视态度。

我还想表达我的遗憾,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克鲁维尔出位同事兼朋友是家 版社和他们的欧洲法律出版商同行们没有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数据库,以便更准 印度手机号码 确地衡量他们出版的期刊的影响力。他们依赖美国主导的评级很方便(也很便宜),当他们的期刊没有进入整体(不同于非美国)评级的前 10 名时,他们就会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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