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022 年 10 月 11 日,黎巴嫩和以色列达成了一项历史性协议,划定了两国在东地中海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EEZ) (“该协议”)。该协议具有开创性,原因有几个。
首先,这是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达成的第一项海上边界协议。从技术上讲,以色列和黎巴嫩已 对黎巴嫩和以色列 经交战近 75 年。陆地边界的划分仍然存在争议——临时撤退线(“蓝线”)由联合国监控。
其次这也是东地中海地区相邻国家之间达成的首个海洋划界协议
此前该地区的划界协议仅涉及对立国家,例如塞浦路斯-埃及、塞浦路斯-黎巴嫩、塞浦路斯-以色列和希腊-埃及(请参阅我们之前的分析)。
第三,这是东地中海地区第一起通过间接谈判解决的海上边界争端,也是美国推动 西班牙电话号码库 的调解进程的一部分。海上边界协议不会是以色列和黎巴嫩之间的直接协议,而是以与华盛顿的两项单独协议的形式出现:一项是以色列和美国之间的协议,另一项是黎巴嫩和美国之间的协议。然而,该协议仅将黎巴嫩和以 对黎巴嫩和以色列 色列称为“当事方”。
尽管该协议的缔结方式十分特殊,但它构成了国际法下的条约。条约是国家之间以书面形式缔结的协议,‘以一份文书或两份以上相关文书的形式体现’,并受国际法管辖(《维也纳条约法》第 2(1)a 条)。缔约方‘已作出承诺或保证,由此产生国际法律权利和义务’(见 1962 年 9 月杰瑟普法官案,第 402 页)。重要的是当事方建立“永久和公平”海上边界的意图(《黎巴嫩-以色列协议》第 1(E) 条)。
文书的形式或名称并不能决定其作为国际条约的地位
(2015 年菲律宾诉中国,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书,第 213 至 214 段)。一项基于同意、自由谈判和通过的海洋划界协议,根据定义,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74(1) 条和第 83(1) 条所反映的习惯法(见 2014 年秘鲁诉智利, 第 179 段)。这种制定条约的方式虽然不寻常,但也可以适用于海上争端当事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其他情况。
黎巴嫩总统米歇尔·奥恩表示,该协议“满足了黎巴嫩的要求,并维护了其对自然资源 考虑制作操作方法文章 的权利”。以色列总理亚伊尔·拉皮德称该协议“是一项历史性成就,将加强以色列的安全,为以色列经济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收入,并确保北部边境的稳定”。联合国安理会在一份新闻声明中表示,该协议“将有助于该地区的稳定、安全和繁荣”。
协议文本可在此处查阅。预计两国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批准该协议。《中东战略展望》也对该协议进行了有益的报道。
这篇文章提供了对该协议的一些看法以及对塞浦路斯-黎 印度手机号码 巴嫩-以色列三个沿海国家之间重叠海域三点划界的影响。